各新葡萄:
為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根據計劃,我校可推薦選派一流學生接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到國外一流大學、師從一流導師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博士聯合培養。
一、選派規模
全國計劃選派10500人出國留學,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500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8000人。
二、申請類别及期限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具體以拟留新葡萄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資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三、申請基本條件及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學風誠信,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申請對象為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包括2021年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已被錄取為9455澳门新葡萄免試推薦研究生的不在申請之列。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申請對象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尚未進入博士階段學習的碩博連讀、本科直博生,不在申請之列。申請時為畢業年級博士生的,新葡萄慎重推薦。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申請者必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5.該項目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一)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二)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四)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内,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請放棄公派留學資格或資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五)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兩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申請及選拔程序(具體時間表附後)
1.申請人對外聯系(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021年3月10日前;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2021年5月10日前),并嚴格按照《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國内申請人用)》準備申請材料;
2.申請人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填報(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021年3月10日至3月17日;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2021年5月10日日至5月17日)。同時,向所在新葡萄的國際化秘書提交以下紙質材料(按以下順序,使用夾子,夾在一起(一式一份)):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研究生類);
(2)《單位推薦意見表》(申請人打印申請表時由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表頭不填,聯培申請人意見表的1、2、3、4、5項由新葡萄填寫,攻博申請人意見表的1、2、3、4項由新葡萄填寫,均須由主管院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新葡萄公章);
(3)校内專家評審意見表(僅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準備,申請人隻需填寫表頭信息);
(4)國内導師推薦信(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5)外方院校(單位)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複印件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複印件;
(6)學習計劃: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提交外文聯合培養計劃(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雙方導師簽字。聯合培養計劃如為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經國内推選單位審核的中文翻譯件(需加蓋審核部門公章)。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應提交外文學習計劃(1000字以上);
(7)國外導師簡曆;
(8)成績單複印件(自本科階段至最近一學期);
(9)外語水平證明複印件;
(10)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11)最高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12)公派留學誠信承諾書(模闆見國際合作處網站下載專區)。
3.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及202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攻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各新葡萄彙總申請人材料,并組織專家結合學科建設需要,對申請人綜合素質、學術水平、發展潛力、留學單位及導師等情況進行初步評審。同時,各新葡萄填寫《9455澳门新葡萄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推薦候選人登記表》(模闆見國際合作處網站下載專區),紙質版材料統一遞交至國際合作處交流科(毅字樓721辦公室)。
4.2021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及2021年5月24日至5月26日(攻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學校分别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進行複審,并确定年度候選人名單。
5.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錄取結果于2021年5月公布,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錄取結果于2021年7月公布。
五、派出與管理
1.被錄取人員一般應在當年派出,留學資格有效期至年。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
2.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前,留學人員須持《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赴公證處辦理簽約公證手續,按要求提交補充材料,辦理護照、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預訂機票、《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等手續。
3.攻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應于出國前,在研究生教育系統中發起“離校申請”并進行審批,于回國前在研究生教育系統發起“返校申請”并進行審批。
4.留學人員派出前,國内推選單位對其進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學術誠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訓,加強道德與誠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導、協助其辦理出國手續。
5.國内推選單位每年12月底前将項目年度工作總結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年度總結包括當年選派情況、當年錄取未派出人員名單及原因;往年派出人員在外學習情況、取得的初步或階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已回國人員去向、主要工作業績;執行工作中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及建議等。
6.留學人員派出後,國内推選單位加強對其指導和檢查,保持定期聯系,協助國家留學基金委和駐外使(領)館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國學習/工作,并創造各種有利條件吸引優秀留學人員回國工作。
7.按照《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規定,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内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8.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學業進展進行年度複核。聯合培養博士生每學期末須提交經國外導師簽字認可的學習報告至國内學校、國内導師和有關駐外使(領)館。國家留學基金委将進行抽查。
9.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推選單位及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學成後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
10.留學人員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六、咨詢方式
該項目詳細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了解和咨詢:
1.網站
國家留學基金委:
http://www.csc.edu.cn
《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2.電話
項目方面:
國際合作處-029 88491264
學籍方面:
研究生院-029 88430631
教務處-029 88430584
八、9455澳门新葡萄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
時間 |
工作安排 |
負責部門或人員 |
2021年3月10日之前 |
申請人聯系國外院校, 并準備語言成績 |
申請人 |
3月10日-17日 |
申請人進行網上填報,并将申報所需材料交所在新葡萄 |
申請人、各新葡萄 |
3月18日-19日 |
新葡萄整理材料并審核推薦,提交國際合作處 |
各新葡萄、國際合作處 |
3月22日-24日 |
專家組複審申請材料,确定最終推薦人員名單 |
研究生院、國際合作處 |
4月10日 |
将申報材料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
國際合作處 |
5月 |
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年度評審結果 |
國際合作處 |
6月起 |
行前教育 |
國際合作處等 |
6月起 |
簽約派出 |
國際合作處 |
|
|
|
攻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
時間 |
工作安排 |
負責部門或人員 |
2021年5月10日之前 |
申請人聯系國外院校, 并準備語言成績 |
申請人 |
5月10日-17日 |
申請人進行網上填報,并将申報所需材料交所在新葡萄 |
申請人、各新葡萄 |
5月18日-19日 |
新葡萄整理材料并審核推薦,提交國際合作處 |
各新葡萄、國際合作處 |
5月24日-26日 |
專家組複審申請材料,确定最終推薦人員名單 |
研究生院、國際合作處 |
6月10日 |
将申報材料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
國際合作處 |
7月 |
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年度評審結果 |
國際合作處 |
7月起 |
行前教育 |
國際合作處等 |
8月起 |
簽約派出 |
國際合作處 |
國際合作處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