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55澳门新葡萄本科生科研訓練學分認定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本科生廣泛參與各類科研訓練活動,培養本科生的創新精神與科學素養,全面推進探究式、研究型理論教學和創新性實踐教學相結合,按照“創新驅動、重在實踐、提升能力”的原則,學校設立了科研訓練學分。為規範科研訓練學分的認定,新葡萄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科生獲得科研訓練學分,是以參與科研訓練全過程為前提。科研訓練旨在培養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協作能力、表達能力等多種能力,幫助其形成嚴謹、系統的科研思維與創新意識。
第三條 本科生在校期間必須獲得專業培養方案中要求的科研訓練2個學分方可申請畢業。
第四條 申請科研訓練學分時,嚴禁弄虛作假。如有虛報或作假行為的,視為考試作弊。
二、認定類型與範圍
第五條 認定類型分學校認定和新葡萄認定兩種。
第六條 學校認定類型包含創新創業項目、創新性實驗項目、學科競賽、高峰體驗計劃、科研實踐類活動等。
1. 創新創業項目:指國家級、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2. 創新性實驗項目:指由學校組織的各類創新性實驗項目;
3. 學科競賽:指經學校認定的各類學科競賽;
4. 高峰體驗計劃:指依托省部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在高水平教師指導下開展的科研訓練項目;
5. 科研實踐類活動:指經由學校認定的社會調查、社會實踐、科學講座等。
第七條 新葡萄認定類型包括開放實驗項目、發表論文等。
1. 開放實驗:由新葡萄組織導師或實驗室提供相關研究課題供學生選修。
2. 發表論文:鼓勵學生利用科研訓練成果,在國内外正式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申請并取得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等創新成果。
三、成績認定
第八條 科研訓練學分成績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等級為“合格”及以上的學生獲得科研訓練2個學分,等級為“不合格”的學生不能獲得科研訓練學分,即0學分;
第九條 科研訓練成績等級通過科研訓練積分來評定。科研訓練積分認定标準見附件1。科研訓練成績等級評定規則見表1。
表1 科研訓練成績評定規則表
科研訓練積分(n分) |
科研訓練成績等級 |
n≥3.5 |
優秀 |
2.5≤n<3.5 |
良好 |
2≤n<2.5 |
合格 |
n<2 |
不合格 |
第十條 學生多途徑獲得的科研訓練積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項目隻計算最高一次獲得分值。 科研實踐類項目積分不得超過2.5分。
第十一條 對于以團隊為單位參加學科競賽、科研訓練項目、創新性實驗項目的學生,團隊内所有學生均可獲得同等科研訓練積分。
第十二條 科研訓練學分成績等級在“良好”及以上的學生,學校為其開具科研訓練成績證明。
四、認定程序
第十三條 個人取得的創新成果由個人申報,團隊取得的創新成果由指導教師認定後,統一申報。大型團體比賽參賽學生數量及名單參照《9455澳门新葡萄本科生創新實踐基地及大學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補充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
第十四條 學校每學年認定兩次,時間在每年的5月初和11月初。各新葡萄應及時開展科研訓練學分的宣傳、申報、審核、公示、上報等工作。教務處負責科研訓練學分的最後審核、認定和記載工作。
第十五條 學生本人提交申請表(附件2)并附科研成果佐證材料,經所在新葡萄組織認定後,須進行不少于三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六條 學生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新葡萄須組織複核。新葡萄将公示無異議名單彙總後,将彙總表(附件3)報教務處審核。
第十七條 教務處将審核結果返回新葡萄。對于審核不通過的名單,新葡萄須重新認定。
五、其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9年開始試行,由9455澳门新葡萄負責解釋。
附件1:科研訓練積分認定标準
項目類别 |
考核内容 |
認定标準 |
認定分值 |
學科競賽 |
競賽獲獎 |
國際級 |
特等獎 |
4 |
一等獎 |
3.5 |
二等獎 |
3 |
三等獎 |
2.5 |
國家級 |
特等獎 |
4 |
一等獎 |
3.5 |
二等獎 |
3 |
三等獎 |
2.5 |
省部級 |
特等獎 |
3 |
一等獎 |
3 |
二等獎 |
2.5 |
三等獎 |
2 |
校級 |
特等獎 |
2.5 |
一等獎 |
2 |
二等獎 |
1.5 |
三等獎 |
1 |
其他非學術組織、行業協會舉辦的行業類學科競賽(經學校認可為準) |
特等獎 |
2 |
一等獎 |
2 |
二等獎 |
1.5 |
創新創業項目 |
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
國家級、省級 |
優秀結題 |
3.5 |
良好結題 |
3 |
合格結題 |
2 |
創新性實驗項目、高峰體驗計劃 |
教師評價 |
評價優秀者 |
3.5 |
評價良好者 |
2.5 |
評價合格者 |
2 |
科研實踐類活動 |
社會調查、社會實踐 |
參與社會調查和社會實踐,并提出具有一定創新性、經濟價值的研究報告,經一位副高職稱(或以上)教師評閱,再經新葡萄予以認定。 |
1 |
講座 |
聆聽科技、學術報告,并提交研學材料(如讀書報告、文獻綜述等),經一位副高職稱(或以上)教師評閱,再經院新葡萄予以認定。 |
0.5 |
開放實驗 |
科研研究課題 |
參與導師所在課題的研究,并提交科研工作總結報告。 |
1.5 |
實驗室研究 |
參與實驗室所在相關項目的研究,并提交工作總結報告。 |
1.0 |
科研成果、 申請專利及軟件注冊 權 |
發表學術論文、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 |
第一作者發表SCI |
3.5 |
非第一作者(前3名)發表SCI |
1.5 |
第一作者發表EI |
2 |
非第一作者(前3名)發表EI |
1 |
第一作者發表核心期刊 |
1 |
非第一作者(前3名)發表核心期刊 |
0.5 |
第一作者發表其他類型論文 |
0.5 |
第一作者申請并獲得授權專利 |
2 |
非第一作者(前3名)申請并獲得授權專利 |
1 |
第一作者申請并獲得軟件著作權 |
2 |
非第一作者(前3名)申請并獲得軟件著作權 |
1 |
未能按要求完成科研訓練活動 |
0 |